福建省国家税务局放宽部分专业设定及报名时间延长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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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招考网整理自:福建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 2007-11-29 9:38:19 |
请考生注意,应广大考生要求和有关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,为扩大招聘选人范围,现对以下六个方面专业的设定予以放宽,并将报名时间延长至2007年12月2日下午5:30分。具体招聘岗位、报考条件可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(HTTP://SY.FJKL.GOV.CN)查询。 一、“财税”专业应包括财政类专业和税收类专业。其中财政类专业含财政学、财政、财政税收等有关财政专业;税收类专业含税务、涉外税收、财政税收等有关税收专业。 二、“财会”专业应包括财务类专业和会计类专业。财务类专业含财务管理、理财学等专业;会计类专业含会计学、会计、会计电算化、财务会计电算化、涉外会计、外贸会计、财务会计、工业会计、会计与审计、注册会计师、国际会计、建筑财务会计、财务会计教育、会计与统计核算、企业管理与财务会计、金融会计、工业企业财务会计、三资企业财务会计、涉外财务会计、工业及涉外会计等专业。 三、有关“计算机”专业应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近的专业。具体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、电子与信息技术、信息安全、信息科学技术、应用电子技术、电子信息工程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电子科学与技术、软件工程、计算机软件技术、网络工程、网络工程技术、计算机通信、计算数学及其应用软件、电子工程、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、计算机及应用、计算机软件、计算机科学教育、计算机器件及设备、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电子信息、电子商务、电子应用、电子与信息技术、计算机应用与维护、电子技术及微机应用、微型计算机及应用、办公自动化技术、电子工程与计算机应用、计算机与信息管理、计算机控制、电器与电脑、计算机控制与管理、财会与计算机应用、信息管理应用软件、经济信息管理与计算机应用、信息与计算机科学、计算机网络技术、计算机应用技术、多媒体与网络技术、网络技术与信息处理、数字库应用及信息管理、数字库管理、网络系统管理、计算机办公应用、计算机网络与通讯等专业。 四、“法学”或“法律”专业应包括法律类专业,具体含法学、经济法、国际法、国际经济法、监狱学、商法、刑事司法、法律、行政法、涉外经济与法律、知识产权法、律师、涉外经济法、经济法律事务、行政法律事务等有关法律专业。 五、“管理类”专业应包括经济管理类和工商管理类所包含的所有专业。 六、“经济管理”专业应包括经济管理类所包含的所有专业。 因时间紧迫,以上函如无不妥,请即予对外正式公布,以利考生及时补报与报名。
福建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 2007年11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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